因出口锐减而面临紧急状况的韩国出口企业即使出口也无法收到货款的事例层出不穷。因为,随着金融危机导致实体经济低迷,各国面临破产或不良局面的买主不断增加。
据韩国出口保险公司透露,去年7月,出口以后因没有正常收到货款而申报的出口货款事故仅为26例,但去年12月激增74例。另外,仅今年1月份一个月就达到62例。事故金额也从去年7月的147亿韩元激增12月份的2341亿韩元,今年1月达到1040亿韩元。
韩国贸易企业s公司向香港p公司出口了化学产品abs树脂,但没有收到40万美元(约5.6亿韩元)的货款。同p公司交易了18个月,但最近突然失去联系,经过确认后发现p公司总经理已经关上办公室的大门逃之夭夭,甚因不履行债务而被花旗银行告到香港当局。
纤维企业h公司去年3月9月向巴西m公司出口纤维原料的78.6万美元(约11亿韩元)货款也没有收到。据说,m公司通告说:“因财务状况恶化,目前正在进行结构调整,将裁员32%.暂时无法支付货款。”
以今年1月底为准,像这种收不到出口货款并向出口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目前正在接受审查的事故累计金额共达5572亿韩元,高达去年同期的7.4倍。
但是,如果包括向外公开申报的情况,实际事例会更多。出口保险公司宣传组组长金浩日(音)表示:“加入出口保险的金额在总出口额中所占比率仅为25%.中小出口企业和交易规模较小的出口大都没有加入出口保险,因此,实际的事故数量和金额更大。”
另外,虽然没有拒付出口货款,但以不景气为借口无理要求在当初约定的金额基础上打折的事例也不断激增。香港买主e公司最近从韩国k公司进口了价值8万美元(约1.12亿韩元)的钢铁产品,但却将货款结算时间推迟了三个月,最近又无故要求说:“如果不打折50%就退回产品。”k公司的一位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现在也面临资金困境,迫不得已只好接受。香港买主知道这一点,所以给我们施加压力。”
当然,不是说拒付出口货款就会直接导致出口企业蒙受损失。只要加入出口保险就能获得事故金额90%以上的保险金。同时,出口保险公司会对引发事故的进口企业行使求偿权,收回资金。
但是,因进口企业破产或陷入无力支付状态而无法收回资金的情况也很多。发生金融危机的1998年,只收回30%左右的保险金,其余都做了损失处理。也就是说,70%都成为外汇收入损失。
韩国出口保险公司亚洲债权组组长金梁奎(音)表示:“在海外大型企业也破产的情况下,出口货款事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看是不可避免的。必须考虑出口对象国的风险并加强对交易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者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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